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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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棵古榆树在村子里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小时候,我和小伙伴在古树下玩耍,我太奶奶在树下乘凉吹风。现在这棵古树存在无保护设施、病虫危害、树皮脱落、树干空洞等问题,生长环境堪忧。希望检察机关介入帮助古树存活下去呀!”在看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留言反映的问题,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意识到古树名木资源保护亟待引起重视。
灵武市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丰富,灵武枣博园古枣树群、东塔镇果园村古枣树群等4处百年以上的古树群,是宁夏乃至西北地区仅存的树木“活化石群”,是灵武生态文明的一大标志。今年4月,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开展“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走访调查。调查发现,部分古树名木存在无人管护、未划定保护范围、无保护标牌和保护设施、病虫危害、树体中空等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危害古树名木的健康成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经过充分的调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就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如何保护古树问题进行讨论和评议。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多媒体形式出示证据材料,对调查的事实、法律依据、职责划分等情况进行介绍,并邀请林业部门、乡镇政府说明古树破坏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情况,让与会代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评议意见和建议。
“古树名木作为不可再生的珍贵自然遗产,是有生命的绿色‘活文物’‘活化石’,不仅孕育有绝美的自然生态奇观,记录了自然的历史变迁,还承载着当地群众的乡愁情思,传承着人类历史文化的发展变化,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生态和经济价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对全市古树名木的生存状况进行摸排,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让全市的古树名木都得到有效保护。”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瑞对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及主管部门应尽职责进行了强调。
听证代表们对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古树名木保护职责给予充分肯定,支持检察机关向主管部门发检察建议。根据听证情况,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制作检察建议书,并当场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公开宣告送达。主管部门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作为社会公益守护者,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的形式,持续跟进监督,凝聚各方共识,共同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守护好古树名木“历史年轮”,推动古树保护工作日趋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释放更多生态红利。